第二章 公主大安-《烟云错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“……”这一顿说教,不但来得突然,并且连环递进、还都是大道理,难怪大祭司被惊得目瞪口呆,一时无法拆解。

    思凌也知道不好拆解,否则她年轻时候,报刊上那些打嘴战的,为何一个个都爱用这种斗嘴方式呢?

    呵,那个时候还没有网络、没有论坛。一般人没法做个键盘侠,却有那笔头功夫较健的,可以向报刊投稿。一个人表观点,其他人不同意,下一期就个更犀利的稿子驳斥他,或者到其他报刊去,隔刊喊话。最厉害的时候,几十家大小报刊战成一团,为个唱京剧是“奴心不死”、还是“民族精粹”,就能战了一个月有余。事过境迁跟其他人说说,那些不了解当时历史的小年轻瞪大了眼睛,以为“你们太闲”。

    实际上在当时,战局中人以为“凉风起于青萍之末”,真是把这当作一个正经事儿来争的,拔高又拔高的结果,任何小事都可能系国家民族存亡于一身。

    思凌从那个时候过来的,倒是学了点儿这方面的本事。

    大祭司现对于思凌的高调一时破解不了之后,做出了最明智的决定。他迅称赞道:“公主进步了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思凌看了看他,一时不能判断他是真的忠君爱国、为她的新觉悟而高兴呢;还是见风使舵、先说点儿甜话稳住她?

    路遥知马力。思凌总归走着看便是了。

    谁知大祭司回头又弄了个妖蛾子,竟然打算把她整进暴走森林里面去!

    却说这座森林是什么所在?从很久很久以前、人界与妖精界还像一枚鸡蛋的蛋清和蛋黄那样亲密时,大抵并没有迷失之地、也没有暴走森林。后来妖精觉得人类太肮脏和危险,硬生生把灵界与人界分开,迷失之地作为两界之间的禁忌结界,是个缓冲地带,而暴走森林在此地带中又比较靠近妖精界,所以灵氛——抑或说妖氛——比较浓。晴朗的夜晚,甚至可以在这里听见奇妙的歌声;而哪怕再锐利的眼睛,都不能看穿浓密的黑色森林。

    这里面有许多危险的动物,并且人一走进去就会迷路,如果在迷路的时候没有被动物吃掉,那么大半兜一圈之后就会回到原地。有幸存者回来后赌咒誓说看到树木在窃窃私语、彼此交换位置、甚至手挽手瞬移和暴走。“暴走森林”的名字就来源于此,并且只流行于迷失之地,外界的人根本不知道这块禁地中还有这样的地方。

    大祭司竟就请求公主进林中去,找个什么隐居的神医李烟,好来救将士们!

    “我?我亲自去?”思凌觉得很好笑。

    大祭司瞪她一眼:“公主亲往,方能显出诚意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也要找得到人先吧。”思凌摆事实讲道理,“什么古籍?拿来我看看?作者是谁?靠得住吗?为什么知道神医?他自己进过迷失之地吗?没进过怎么知道神医在暴走森林?进过,那怎么还出得去人间写书?在我们来之前,这里不是没有长住居民、更没有图书馆的吗……哎!祭司,你难道是在这里挖出的古籍?没凭没证的。这你也信?”

    大祭司被她一连串疑问反问与质问轰炸得,头上几乎可以看见青烟袅袅升起。要不是面前站的是公主,八成已经跳起来要跟她决斗了。倒是一位骠骑老将军,向思凌凝视一眼,欠身道:“古籍是在林外居民处寻得,为前人笔记,只说李神医进了迷失之地。此地除了暴走森林,我们都探索过,那么神医所藏之地岂不只剩下这座森林?”

    言之有理,但是——“那古籍是啥时候的?”思凌继续打破沙锅问到底。

    “一百年前。”大祭司总算冷静下来了,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那他岂不是——”思凌差点要吐出“骨头都烂了”几个字,大祭司板着脸道:“他有长生秘术。”思凌还想咕哝“你怎么知道”、“那可说不准”以及诸如此类。骠骑老将军把手按到了剑把上。

    思凌凤眼一剜:哟嗬!握剑把子的人最大是吧?逼宫是吧?讹不成人就动手了是吧?

    “鹰”队里最年轻急躁的“传鹰”也差点举兵器了——他也觉得骠骑老将军这举动不合适!

    大鹰倒是没有轻举妄动,他觉得骠骑老将军不可能在凤驾前举刀。他只是用眼神弹压骠骑老将军。

    骠骑老将军面色沉重,将剑双手高举过头、单膝跪下:“或者请公主代老臣统领三军。老臣入林!”

    ……还是逼宫。

    思凌现在没有统领三军的能力,也没能力代替大祭司去照顾军民。这个世界真是有灵力存在的,祭司的祷告真的会治愈、或者缓解一些疾病。

    这些事儿都不会的思凌,好像也只有以公主之尊,去林子里请神医的能耐。

    此时,深思熟虑的灵鹰才开口:“如果公主在林中遇险,凭我们鹰队是护不住的。”

    思凌美目饶有趣味的投向大祭司:这话有理啊!阁下怎么回答?

    大祭司显然早已想过这点:“反过来说,就算把这里的军队都带进森林,也不能说保证了谁的安全。林中地形决定了人多也未必有优势。”(未完待续。)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