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要务办理-《烟云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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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看中传鹰那双鞋还可以,要那双鞋。传鹰不想再理他了,往后一挣,就从他手里挣出去。男人痛骂,要跳出来追传鹰。女人拉住男人,似乎是劝他积点德。结果又被男人打倒在地。
传鹰怒了,回过头,扳住男人的肩。
要是照他受伤之前,这一搭手,就能把男人按到地里去!但现在肋部疼痛,有力使不出。那男人也是练过的,鼓起双腮,脸色红,双掌横胸,五爪似钩,掌心烫,一起朝传鹰推出。拇指如龙头般翘在前面,扎到了可以让人血流如注。
传鹰肩膀一让,脚下有真章,肘部一转,旋即在他的胸上猛击一记。那男人惨叫一声,倒地不起。
无数洞口后面,有无数的眼睛闪了闪。没有一个人敢出头。
传鹰打倒了男人,愣了愣,想起他家可能会有吃的,又慢慢往回走——肋部妄动力气牵动伤口,痛到不行。
女人还在窗口那儿,一动都没动,看着传鹰走过来,也好像是吓傻了。传鹰呆了呆,正想着怎么跟她说话呢,有一只狗小步跑了过来。
传鹰一看有门,就拿这只狗果腹好了!不过,狗有尖牙,也凶!现在传鹰的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点,可惜还不够。他还是没本事举手就打死一只狗,跟玩儿似的……唉,当年的英雄豪力。此情只待成追忆!
那只狗,他打了好久才打死,自己也挂了彩。
女人在窗后看着他打狗的壮举,深为感动。他拖着狗走了,女人悄悄的从洞里溜出来,跟在外面,想着:跟这个男人走,也许会比前面一个男人好一点?
可是她还是太胆怯,没有敢跟得很近。跟了一会儿,跟丢了传鹰。她沿着墙慢慢滑到地上,不出声的哭:她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没希望了。
传鹰带着伤,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,就甩开了。这个举动多消耗了他一些体力,但是那只狗却给了他很多的滋养。安小羽拜访太守时,他吃完了这只狗,觉得自己恢复得更好了。再打一只狗,他肯定不会受那么多的伤了!
他在路上走着走着,想着下顿的伙食在哪儿呢?
他的眼睛往路边溜,想再抓只狗:他现在人们居住的地方,狗是最常见的动物了!而且不像鸡那样被人保护得那么好。他上次吃的饭,就是狗,这是有原因的。他以后一直吃狗好像也不错。
他眼角溜着墙根直瞟,忽略路上所有人投给他的异样目光。忽然之间,有双很漂亮也很干净的靴子站在了他面前。他抬头,看见雪白的狐毛。
这狐裘价值千金。传鹰想的只是:如果是只真的动物就好了,可以抓来吃吧……他现在知道人是不可以随便抓来吃的了,却哪里知道,这一件衣服,可以抵过几条人命哩!
安小羽拥着狐裘,凝视传鹰,目光闪闪,似乎很同情的问:“怎么,冷吗?”
传鹰逞强:“不neng!”可怜冻得都有鼻音了。
安小羽伸出了手,手里一块肉。传鹰两眼顿时放出光来!
就用一块肉,安小羽把传鹰招走了。传鹰现自己到了一个类似道场的地方,又据说叫作学院。学院里已经有一些“学生”,有的跟他一样面有菜色、有的则是满面红光,但有一点很相似:都闪烁着某种激动、或者说贪婪。
据说在这里可以学到至上的秘法……如果你能把其他同学都打倒的话。传鹰对那些并不在意,只是喜欢吃饱穿暖的感觉。
在安小羽的学院里,的确是可以穿衣吃饭,米面管饱。就是有一点:普通的饭不好吃。只有中餐,是特别配料,不但特别好吃、而且还增灵力!然而份量特别的少。你想多吃的话,就要靠抢!
所以在学院里,每到中午,就是一场恶斗!
一到投食的饭点,那就是一场血雨腥风啊!有些脑子够好的,还合纵联横,展出了团体战。每天中午开战信号,叫作“午时已到!”
午时是开斩的时间。饭点的团体战,也的确会是出人命的。因为安小羽在学院里不禁止杀人。传鹰也不介意杀人,他觉得这样抢饭吃也挺好的。干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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