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7章 吓死云道枯-《执魔》
第(3/3)页
“蝶动,虚燃!”宁凡淡漠地言道。
一瞬间,巨蝶猛然煽动蝶翼,也不见生出任何火海,然而但凡阻挡在蝶翼前的东西,毫无列外全部化作飞灰消散!
无论是山川河流,还是那漆黑的夜色,甚至是漫天月光!
月凌空捂着小嘴吃惊不已,她**的就是月光之力,却从未见识过什么法术可焚烧月光!
红衣血眸一震,她目光落在巨蝶之上,无法相信宁凡可以施展这么强横的法术。
至于云道枯,他不为万物所动的老脸,第一次浮现慌乱之色。
当那巨大的黑火蝴蝶将蝶翼对准云道枯,猛然一煽。
一瞬间,堂堂碎虚强者的云道枯,竟凄厉的惨叫一声。
红衣见势不妙,早卷着诸女及其他巨魔修士挪移出万里之外。
唯有云道枯处在巨蝶的攻击范围,无法遁逃。
夜色被焚开,月色被焚灭!
云道枯所站立的万里之内,明明没有任何火焰燃烧,然而所有东西都被烧成了飞灰!
堂堂碎虚修为的云道枯,肉身比金身第四境的体修还要强大,却毫无征兆燃烧其一团团黑火,烧得他痛楚不堪,伤势渐重!
最让云道枯始料不及的,是他那已经虚化的元神,竟然被黑火点燃,疯狂燃烧,几欲烧成飞灰消散!
他倾尽法力,试图扑灭那诡异的黑火,却发现这黑火竟然是虚火,凭普通手段根本无法扑灭!
他本就不擅长应付冰火神通,此刻被黑火巨蝶攻击,几乎把他吓死!
黑蝶第一次煽动蝶翼,云道枯吐血连退三步。
黑蝶第二次煽动蝶翼,云道枯吐血连吐十步。
黑蝶第三次煽动蝶翼,云道枯连退五十步,且已经有些站立不稳!
他竟挡不住宁凡的一式法术!
若宁凡再不终止法术,只晓得巨蝶煽动十次蝶翼以上,他云道枯甚至可能死在宁凡手中!
这怎么可能!这如何可能!
一名碎虚强者,竟然快要死在宁凡的手上,且宁凡竟然还是昏睡状态,仅仅是本能地施展法术而已!
“仙、仙术!此术纵然不是仙术,也无限接近仙术!竟连老夫的虚化元神都能点燃!”
“太可怕了!真是太可怕了!区区问虚修士,竟然能施展仙术!这样的问虚,谁敢去惹!”
一瞬间,云道枯惊恐万分,后悔不已。
云道枯只以为宁凡施展仙术,是报复他之前出手攻击宁凡的院落。
眼看着黑火巨蝶还要第四次煽动蝶翼,云道枯强行咽下一口鲜血,眼露疯狂之色。
不行!不行!无论如何,他云道枯不能死在这里,死在这可怕的仙术之下!
就算是拼却肉身毁灭,就算只逃走元神,他也要保下性命!
“不好!这云道枯要自爆元神!”红衣眼中无比震惊,她怎么也想不到宁凡怎么会施展出这么厉害的仙术,逼得一名碎虚强者自爆肉身...
便在云道枯准备‘自尽’的狗血关头,宁凡忽然喷出一口鲜血,苏醒过来。
他法力一收,天空之上的黑火巨蝶及脚下的火海阵图,则通通消散。
“呃,这燃虚之术品阶似乎有点高过头了,除非我修为再高一点,否则还不足以彻底掌控此术。贸然施展此术,不是被反噬吐血,就是此术失控,连我自己都会灭杀...呃,这位前辈,你是何人,为何在我院子中吐血?呃,话说,我的院子呢?”
宁凡目光迷茫,望着神色惊恐的云道枯,大感莫名其妙。
他昏睡之时莫非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情?否则为何眼前这名碎虚强者会这么怕他?
为何四面八方的山河、房屋都被焚成灰烬了?
“呃,敢问前辈是谁,来巨魔族有何指教,可是有事找我?”
宁凡虽不认得云道枯,但能探查出云道枯的碎虚气息,故而对云道枯还是很客气的。
不曾想,宁凡刚刚靠近云道枯一步,却见云道枯如避瘟神一般匆匆退后数步,与宁凡拉开距离,生怕宁凡靠近他。
“离老夫远点!不要过来,千万不要过来!道友有话好说,好说...老夫可是雨皇的人,你不能杀我!”云道枯仍处在极度的惊恐之中。
他胆子本来就不大,一生谨慎,又过了这么多年碎虚老祖的悠哉生活,何曾想到今日会险些死在宁凡手上,真是把他给吓死了...
千万别提给赤妖王报仇的事了,现在就是他亲爹被宁凡杀了,他也绝不敢报仇!
现在就是给他十个胆,云道枯也不敢招惹宁凡!
宁凡太可怕了,太可怕了!一个仙术差点把他瞬杀了,他堂堂一名碎虚,差点就要不明不白死在北凉国了!
宁凡心思飞转,望着一片片斗法遗址,再看看苏颜、许秋灵等女不住使来的眼色,隐隐有了猜测。
“难道我昏睡之时,误打误撞施展了燃虚之术,将这名碎虚击成了重伤?!”
噗!
明雀第一个笑了出来。
她家饼哥哥真是太有才了,昏迷状态还能施展法术,施展法术还能把云道枯打个半死。
这件事,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吧。
“你没事,我就走了。他叫云道枯,刚才还想伤你,不必对他客气。”红衣冷冷一言,转身消失于风雪中。
一听红衣的话,宁凡望向云道枯的目光,开始带有三分冷意。
“原来是云道友,失敬失敬,道友身为雨界四大碎虚,乃是名震天下的高手,来我巨魔族这种偏远小地不知有何指教!”
被宁凡冰冷的目光扫中,云道枯背心一寒,立刻赔笑道,
“道友连仙术都能施展,老夫哪敢指教道友,呵呵,一场误会而已,都是误会...老夫前来巨魔族,只是奉了雨皇之令,前来封赐道友王侯的。不知道友想要获得‘明王’封号,还是获得‘素衣侯’的封号。”
“明王?素衣侯?”宁凡微微一诧,他要获得王侯封号了?(未完待续。)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