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一章 海水制盐-《明末虎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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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皇太极等人招降孔有德耿仲明之叛军队伍时,李啸这边,正在研究一项新事物。
这新事物就是,煮海水制成食盐。
这所谓的新事物,其实在大明已是沿海遍地皆有,只不过,在雄唐卫,却是一直没有开展。
用海水制盐的想法,李啸其实一直在心中计划过,只不过,因为人力不足,而且自已也不太懂这些,所以一直拖延到现在。
直到最近,常正带着一个登州招来的流民薛大富,主动求见李啸。
此人是登州盐场的作头,对制盐流程极熟悉,因叛军掠夺烧杀,盐场被毁,他也成了流民,幸得被前来登州招揽流民的水师总头马屿作为工匠选中,来到了雄唐卫,一家人才避免了冻饿街头而死的命运。
“大人,我看雄唐卫之沿海滩涂极多,若能规划出一大片盐场出来,可是源源不断的利润啊。”黑瘦的的薛大富,向李啸唾沫横飞地讲述开发盐场前景。
薛大富尤自滔滔不绝,李啸却陷了深思之中。
与薛大富侧重于食盐的生产相比,李啸更多考虑以后食盐的销售。
李啸看过一些明末的历史书,书是提过明末的盐引制度。
明朝时期,如果想要合法贩盐,商人必须先向政府取得盐引。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,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。
这种盐引,每引一号,分前后两卷,盖印后从中间分成两份,后卷给商人的,叫“引纸”——盐引;前卷存根叫“引根”。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,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。
在明初之时,朝廷鼓励商人输运粮食到边塞换取盐引,给予贩盐专利的制度。又称开中法。开中之制系沿袭宋、元制度,但明代多于边地开中。以吸引商人运粮到边防,充实边境军粮储备。
不过,现在已是明末之时,开中法早已成为历史陈迹。取而代之的是纲盐法。
《明史?盐政议》中说道,纲盐法的大体内容为,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,每纲盐引为20万引,每引折盐300斤。或银六钱四厘,称为‘窝本‘,另税银三两,公使(运输)银三两。以‘圣德超千古,皇风廓九围‘命名,未入纲者,无权经营盐业。
当然,这史书上的说法,是明朝中朝的价格与税率,与明朝末年相差很大。不足为据。但它说明了一点,朝廷现在直接把盐从官营专卖,变成了承包盐商专卖,官府只管收银子收税,然后指定盐商垄断官盐专卖权,并且该盐商的子孙可以世袭这种垄断权。官府再给这些盐商们划定区域运销食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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