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9章 剧终(大结局)-《我成了龙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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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咦,等等,红毛......

    琼恩揉了揉眼睛,不是血,那撮浓密的胎毛真是红色,如火吻。

    “这孩子怎么是红头发?”大姨子讷讷道。

    跟着进来的曼斯雷德呆了呆,看看琼恩的棕黑卷发,又看看老婆的金色长发......小姨子与老婆一样的金发碧眼。

    种姓强韧,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事实。

    理论上,这孩子应该觉醒坦格利安的银发紫眸,或银金色头发,蓝色眸子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,你们发什么呆?给孩子洗澡呀。”托蒙德摸摸脑袋,疑惑道。

    “唰唰唰!”室内众人的视线,一齐落在他头上。

    曼斯眉头皱起,也转向此地唯一红发男人,叹道:“托蒙德,琼恩让你做城堡统领,在他修建永冬城时照顾他的家人,你就这样照顾的?”

    “我把瓦迩照顾得很好呀,你听,孩子的叫声多响亮,简直与我一样健壮。”托蒙德哈哈大笑道。

    “也许,红发是突变基因?”琼恩强笑道。

    曼斯走到托蒙德边上,低声问:“你与瓦迩有没有......这孩子是红头发,你也是红发,种姓强韧,你知道不?”

    托蒙德愣了愣,才恍然大悟道:“你们疯了,竟然怀疑我和瓦迩偷情?!虽然我们早年的确——”

    “闭嘴!”床上悠悠醒来的瓦迩怒喝,“都在胡说什么,这就是我和琼恩的孩子!”

    众人默然不语。

    琼恩囧着脸,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瓦迩气抖冷,白着脸道:“马奇罗大师,根据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传统,贵族的头生子无论如何也得当众验血,以获得七神与领地人民的认可,你现在就试试,当着我们的面。”

    黑皮牧师瞥了北冰王一眼,走到妲娜身边,手指轻轻在婴儿脚掌点了一下。

    还黏着血污的小脚,立即渗出米粒大小的一滴血。

    马奇罗没取琼恩的鲜血,用最简单快捷的“国王之血验证术”点燃血液。

    “轰!”豆大的火苗瞬间膨胀三尺有余,颜色也呈现尊贵的深紫色。

    “啊,王血,顶级的王血,好强大的魔能!”马奇罗大惊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的女儿。”琼恩狂喜。

    “对,她八成是您的公主,托蒙德可没王血。”马奇罗肯定道。

    “喂,老头你看不起我吗?怎么说,我也是托蒙德侯爵啊!”托蒙德不乐意道。

    等小公主清洗干净,换好衣服,又喂过奶,马奇罗又取她与琼恩的一滴血,进行更复杂,更正规的基因对比神术。

    这一次,永冬城所有贵族与有名望的平民皆到场。

    这的确渐渐成为贵族间的一个传统,不仅维斯特洛流行,一年前,龙女王的长孙出世时,也进行过类似的仪式。

    对,它逐渐成为一种仪式,代表新生子的身份获得七神与天地的认可。

    类似二鹿与蓝礼借口乔佛里非劳勃亲生子而发起叛乱的行为,未来几乎不可能再次出现。

    “在圣母的见证下,此乃北冰王琼恩·坦格利安与王后瓦迩·雷德之女。”马奇罗托举白熊皮毛包裹的女婴,高声吟唱祝福之歌,一道圣光从天而降,落在襁褓上。

    “王女,王女!”贵族与平民大声欢呼。

    “也许,我有红发先祖。”事后瓦迩并没生气,她也知道种姓强韧的道理。

    好吧,她也没理由生气,毕竟,她的过去......

    七天后,孩子进行洗礼时,她的丹妮姑奶奶为两口子揭开谜底。

    “你看看她,一张圆脸,扁平的鼻子,红色头发......你们就没想到谁吗?”丹妮姑奶奶看怀中女婴的眼神,就像一名画家欣赏用最大心血完成的画作。

    “耶歌蕊特?”琼恩脱口而出,接着又疯狂摇头,“怎么可能,她妈妈不是耶歌蕊特,不应该长得像耶歌蕊特。”

    “她不是像耶歌蕊特,她就是耶歌蕊特,耶歌蕊特的转世!”丹妮姑姑得意笑道。

    “啊,这,这......”瓦迩惊呆了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说耶歌蕊特的灵魂回归天地了吗?”琼恩怀疑道。

    “当然回归天地了,如果耶歌蕊特的灵魂进入孩子的肉体,那不是转世重生,而是夺舍占据。我怎可能做那样的事?”

    “轮回盘打造好了?”琼恩心中一动。

    “还没有,轮回盘不仅会清洗灵魂,更会格式化生命印记,这孩子的生命印记却与耶歌蕊特一摸一样。

    种姓再强韧,也强不过生命印记,所以,她虽有你与瓦迩的血脉,却与耶歌蕊特长得很像。”

    “你教我今后该如何面对她啊......”琼恩苦恼地揪头发。

    “那是你的事,要么,你学卡斯特(权游第一鬼父);要么,你欢欢喜喜把她交给另一个男人,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这是一辈子的惩罚,一辈子的债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又十五年,君临,大年初一,新春第一天。

    又一次新王登基。

    又一次庆祝新王登基的比武大会。

    国王门外,在新年第一天换上新衣服的百姓,密集如林。

    人群中,时不时传来长枪崩断的脆响,与伴随而来的激烈呼喊。

    黑水河畔,春寒料峭,河水清澈且缓慢,河面依稀可见一高一矮两位灰袍老僧的孤立倒影。

    “君临人好多。”矮个赤脚僧道。

    “一年前人口普查,君临常住人口接近30万,算上郊外百里土地范围内的田庄,超过五十万,几乎与长夜前的数量差不多了。”高个麻鞋老僧道。

    “看来一年四季真比之前混乱季节更好。”赤脚僧道。

    “也比奢靡无度的长夏更好,春耕秋收,四时有序,劳而有获,不劳无获,有闲有忙,劳逸适度,天下太平!”高个老僧道。

    “波隆大师,想不到你能有如此高见,敬佩敬佩!”矮个老僧拱手道。

    “提利昂大师客气了,你放弃荣华富贵、娇妻美妾,赤脚行走天下二十载,恩惠遍及世界各地最偏僻的村落,修建圣光图腾柱多达两千余根,真正的功德无量啊!”波隆大师赞叹道。

    “我孤家寡人,野外飘零,总比不得你白日圣堂进修,晚宴子孙满堂,福禄寿修,四全其美。”侏儒大师摇头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你就是欲望太大,想要成神,不吃苦怎么能行?”波隆笑道。

    “人总得有点追求。”侏儒道。

    “昨天大年三十,新王邀请诸侯吃年夜饭,你来到君临却没去红堡,在哪过的?”波隆关心道。

    “路过城外一村庄时,遇见一农家少女,她见我这个赤足和尚孤零零的,很可怜,就热心为我煮了一锅猪肉白菜馅的饺子,那味道......”侏儒砸吧嘴巴叹道:“红堡里的满桌珍馐都不如它。”

    波隆惊疑看去,见他脸上全是真诚与赞美,点头道:“很好,你有境界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四级顶峰牧师,境界肯定比你这个三级牧师高。”侏儒淡淡道。

    波隆笑了笑,没去争辩,又问:“你见过伊蒙国王了?”

    “伊蒙......”侏儒面上浮现回忆之色,咀嚼这个名字良久,摇头道:“从来没见过他,他为人如何?”

    波隆转头,向比武大会会场抬抬下巴,“他就在那,你不去看看?

    也不晓得他能不能重复父亲的功绩,为自己未婚妻夺得爱与美的后冠。”

    “看一眼,也只能知其面,难知其心。”侏儒道。

    波隆想了想,道:“他性格还行,女皇虽不是顶喜欢这个孙子,却也是留在身边手把手教导长大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他可是激活人王冠的三重祝福呢!”

    “才三重......”侏儒皱起眉头。

    “天父的赐福,公正;圣母之庇护,仁慈爱民;战士之铠,勇敢无畏。对国王来说,足够优秀了。”波隆道。

    侏儒点点头,又问:“伊蒙可是雷戈的长子,女皇为何不喜欢他?”

    “那小子有点像你,很风流,十三岁就搞大宫廷女官的肚皮,关键是那女官还是伊丽侯爵的女儿,你还记得伊丽不?”

    “女皇的马人侍女。”侏儒道。

    “就是她,本来女皇想让他娶女官的,那小子竟说他压根不喜欢她,只因为那晚月色太迷人,才情不自禁......

    你说,这是人话吗?

    简直跟你当年一样畜生,都说外甥像舅,雷戈太子不像你,可他儿子真像。不仅好色,还油腔滑调,脑子灵活,嘴皮子利索。”

    侏儒嘴角抽了抽,“女皇放过他了?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?“波隆脸上肌肉抖动几下,竖起两根手指,“足足两百鞭子,太子妃怎么哭求都没用。

    打得皮开肉绽,皮眼都糊了,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。等伊蒙王子伤好,立即被打发到君临当预备国王。”

    “我等会去见见那小子。”侏儒心中生出些兴趣。

    “提利昂?”忽然,一队正准备回自家帐篷的骑士停了下来,其中一名金狮铠甲的老人还激动打马奔来。

    “真的是你呀!”金盔下,眼泪顺着脸上的皱纹流淌、

    “詹姆,你......”侏儒情不自禁上前,看着金发斑白的兄弟,也湿润了眼眶,“你老了。”

    詹姆跳下马背,捶了他一下,笑道:“我都七十了,能不老吗?你不也老了?

    头发花白,满脸皱纹,还这么瘦,这么黑,差点认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舅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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